本帖最後由 港都督導 於 2022-1-6 13:26 編輯
保護地下水資源 納管水井輔導合法 【動態圖組】
【港都新聞訊】為保育地下水資源永續利用,市府積極推動水井管理政策,自106年起受理水井納管申報,於110年12月31日截止,已受理超過2萬3,000件,申報數量最多為路竹區2,797件、大寮區2,758件及大樹區2,263件次之,已於去(110)年完成申報作業,並已開始進行複查。為維護用水權益,預計於今(111)年2月起,開始輔導於99年8月4日以前鑿設的水井,取得合法水權登記。
水利局表示,為有效管理地下水,將優先輔導工業用水等用水量較大水井,協助取得地下水權,擁有更全面的用水保障。屆時水利局委辦人員會主動通知申請人安排現地履勘時間,並協助整備相關文件,提供申請人審閱後簽名核章。
現地履勘時請申請人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土地證明文件及99年8月4日前既有水井可佐證之證明文件,如台電電力相關證明、完工照片、航照圖、里長證明、買賣、租賃文件等其中任何一種。
所需提供文件為經濟部水利署規定之必要文件,絕不移作他用,請申請人安心提供免緊張。若申請人無法親自到場,可委託代理人辦理。並請申請人於預定履勘日期前,清除水井周圍草叢以利現勘作業,避免耽誤行程,影響其他申請人權益。若有任何問題,歡迎向水利局洽詢。
港都新聞報 / 記者 林英寬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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