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巷弄停車糾紛 警化身和事佬居中協調
【港都新聞訊】苓雅分局成功路派出所警員蘇詩晴、戴江志清於110年7月10日16至18時擔服巡邏勤務時,接獲報案民眾在成功一路某巷口有糾紛,警方獲報後立即前往查處。
警方到場後發現該巷弄未畫設路面邊線,吳姓婦人與柴姓男子因停車問題發生爭執,柴男不滿吳婦將機車橫放路邊,認為她占用車位,使其自小客無法停放,吳婦則認為路面既未畫停車格,表示任何位置都能停,柴男無權移動其機車,雙方爭執不休。
警方到場後聆聽雙方意見,並執專業判斷告知民眾路邊未畫設路面邊線,車輛是可以停放,但以不影響其他用路人為限,在車位難求的情況下,在該路段應將車輛停放妥善,無論是擅動別人的車輛或是停放車輛,未顧及他人權益,皆非妥善的舉動,大家都是明理之人,各退一步,互相為對方著想,和氣往來方為良策。
在警方苦口婆心勸導後,雙方火氣緩和,吳婦願意將車輛靠邊停放,柴男也願意不擅自移動他人車輛,雙方相互道歉,並表示感謝警方願意撥空居中調解紛爭,讓事情可以圓滿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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