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買放大鏡坐公車迷途,警助多重障礙男返家
【港都新聞訊】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警員馮福安於107年7月13日16至18時擔服巡邏勤務,16時13分接獲報案,公車總站有人請求警方協助,警方到場詢問,車站人員表示有名戴著助聽器的男子到站後,直到其他乘客提醒才知道要下車,然而後續男子卻還是在公車站徘徊,車站人員依據男子行為樣貌推測男子疑似迷途身障人士,亦不放心男子獨自一人,遂報案請求協助。
警方便將男子載返所查證身分,經詢問年籍資料,男子只知道自己的名字、歲數及住家電話,其餘年籍資料皆不清楚,警方觀察男子衣著,推測係有人照料的身障人士。經查證後,確認該名男子為38歲的曾男,曾男表示要去小港區買放大鏡,經警方聯繫家屬,曾男父親表示兒子有重度智障、重聽及嚴重近視,平日看東西要用放大鏡貼著臉看,所以對買放大鏡情有獨鍾,且也喜歡自己坐公車到小港區看飛機,此次又自己從鹽埕區住家偷跑出去,急壞了一家人,所幸有熱心的站務人員及警察伸出援手,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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