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次酒駕遭警逮就破表!還辨稱只喝2、3杯
【港都新聞訊】湖內警分局竹滬派出所副所長王瑞成及警員黃國慶等2員於日前執行18至20時巡邏勤務,在19時10分發現一名男子騎乘機車沿路竹區大公路轉進海安路口時,因未戴安全帽且騎車搖搖晃晃又臉色潮紅式,隨即攔下盤查,果然聞到他渾身酒味,經呼氣酒測值高達1.27毫克,超過法定標準值0.25毫克,驚呼簡直破表了!
因酒駕遭警攔查的黃姓男子(37年次)表示,因中午出海在工作船上,覺得天氣太熱,所以獨自1人飲用了保力達混合啤酒喝,大概喝了2、3杯,直到18時因酒後返家休息才因肚子餓出門去超商買個便當,要回家途中就被警察攔查了,由於是第1次酒駕遭警攔查,又是在自家附近,人來人往覺得很不好意思,對於為何會酒測值爆表,自己也莫名其妙,員警也對黃男之說詞覺得不可思議!事後黃男也對自己的酒後駕車行為深感後悔、抱歉,並向警方表示不敢再心存僥倖而酒後駕車了,全案經警偵訊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湖內警分局長孫成儒呼籲,民眾開車、騎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且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警方對酒駕違規人絕對是用「零容忍」的態度嚴格執法,以保障民眾及用路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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