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結案 市府回應說明
【港都新聞訊】高雄市石化氣爆災害捐款金額共45億6千多萬餘元,有關石化氣爆善款使用,已歷經市府內部政風調查、外部審計、檢調、監察院等調查,並無不法;對於議會給予的5點建議,本府亦會予以參酌。
惟市府針對議會調查結案報告所作出的5點結論未能持平客觀,市府深感遺憾,特別提出澄清,查「求償救助計畫」係藉由「民法上債權讓與」方式以取得災民的「訴訟實施權」,俾使災民早日脫離訴訟之累,回歸正常生活,核其屬性,確屬對災民所實施之訴訟救助,以善款救助災民脫離訟累並未違反捐款者之救助初衷,而無不妥。更何況氣爆發生時,「工業管線災害」非屬災害防救法的規範對象,故無違反災害防救法可言。所謂混淆善款與賠償之分際,恐係不瞭解求償救助之本質而生的誤解。
另外本府各局處已執行多項扶助與重建等善款計畫來提供災民應有之照顧,災民權益並未受到排擠,尚無其所謂「災民權益並未受100%善款救助」的情事。且「公益勸募條例」第8條係在規範民間勸募團體,並非規範政府機關的勸募,且補助災民訴訟費等費用,亦難謂與善款之用途不合。 又代位求償既在協助災民提起訴訟向肇事者請求損害賠償,因損害只有一個,故僅能填補一次,不可能重複填補,專案小組認為災民既能請求國賠,又能再請求損害賠償,顯屬誤解。
此外,石化氣爆善款之運用,是由「氣爆捐款專戶管理會」審議決議,該管理會由災民代表及民間公正人士主導,委員則由醫療、衛生、法律、會計、社福等各領域專家以及災民代表等多數的外部委員組成,因此「氣爆捐款專戶管理會」不僅具有「專業性」,更具有「外部超然獨立性」及「災民代表性」,絕無背信之可能。
市府重申,氣爆善款的運用皆在對氣爆災民提供最完善的照顧,絕無不法,亦無不當。善款使用狀況每個月皆定期更新於「社會局石化氣爆善款資訊網」,所有金流公開透明、可接受大眾詳細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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