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炙熱喝啤酒消暑,竟還酒駕結果GG了
【港都新聞訊】湖內警分局竹滬派出所副所長王瑞成、警員李常毓等2員於日前執行勤務,於12時27分行經路竹區華正路段時,發現一名男子騎乘重機車OOO-MAG號行車搖晃且安全帽扣環未扣好,經警攔查後,發現黃姓駕駛人(50年次)身上有酒味,警方在現場以酒測器測試酒精濃度呼氣值為0.18MG/L,全案帶回竹滬所掣單並移置保管車輛。
黃姓駕駛人稱因最近天氣熱於中午12點左右與朋友在路竹區小吃攤喝了2瓶啤酒欲消暑一下,便騎乘機車回永安區的住家,半路卻遇到警方攔查,沒想到以為喝2瓶啤酒不會超標,可能代謝較慢酒精還未退,致酒測值超標了。另經員警查出黃姓駕駛人今年2月間竟也曾遭竹滬所長楊川輝攔查過酒後駕車,當時也是喝啤酒,酒測濃度呼氣值為0.23MG/L,這次僥倖未達公共危險移送標準,不過仍得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移置保管車輛及掣單開罰。
湖內警分局長孫成儒表示,為遏止酒駕歪風,警方仍會持續針對轄區易發生或曾發生酒駕事故路段來規劃加強執法,以杜絕憾事發生,為了保障所有用路人的安全,也呼籲駕駛人切勿酒後駕車,以免因酒誤事而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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