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通過:嚴刑峻法必然窒礙難行
【港都新聞訊】(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了政務官退將出境管制期達六年外,也將中港澳等地區列入國家機密保護法規範範疇內,以嚴刑判處洩漏、交付國家機密者至該區域者,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針對該修正草案的通過,國民黨發表三點嚴正聲明:
1.本草案的通過,顯示蔡政府對自己沒有信心、對人民不信任。
2.民主國家的特色是「法」,而「法」的精神是「立法從寬、執法從嚴」,如此才能貫徹法治的精神,若為嚴刑峻法,必然窒礙難行。
3. 本法修正,明確顯示蔡政府係基於政治性、政黨利益考量,而非從人民利益角度出發。此舉確屬因人設事,修法只為選舉考量。
馬政府任內官員的管制期在520屆滿三年,如今在屆滿期的前二週(5月7日),民進黨利用國會多數暴力強制通過修法,將管制期從三年延長至六年。這不叫做政治鬥爭?什麼才叫做政治鬥爭?蔡政府如此製造社會對立,台灣社會還能和諧嗎?
國民黨強調,作為民主國家,利用國會多數實行政治鬥爭,並非民主國家所應為;本黨對於執政黨為了選舉而修法的行為予以嚴厲的斥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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