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是非」的界定與避免隨意說法**:強調了在處理法律事件時,需有清晰的是非界定,而不是基於道聽塗說的草率決定。正確的辨識能力是正義的基石。
2. **轉型正義的智慧與預防**:指出預防事件發生的重要性,並非僅在於事件發生後的處理,強調智慧的運用來杜絕根本問題。
3. **道德與法律的關聯**:指出道德自我要求的缺失,許多人漠視法律,只重視個人偏好,這種情況直接威脅到社會的正義實現。
4. **社會動盪與包青天的缺失**:提到缺乏公正的執法機關,讓社會中的不法行為猖獗,最終造成社會治安的惡化。
5. **對法官素養的重視**:強調法官的專業能力和道德觀唸的重要性,並建議應根據法官的專長設定案件類別,避免因知識不足而影響判決的公正性。
這些思考提示我們,在面對社會問題時,我們需要的不僅僅是政策和法律上的改變,更需要在道德認知、社會教育、司法專業能力上進行全面改進,從而避免重蹈覆轍,最終實現一個公正和安全的社會。社會的良性運作依賴於所有人的共同努力,包括執政者、司法機構、和每一位公民。
「是非」是萬惡之本,法院、警社政單位即時在處理萬惡根源的事件,處事者沒有辨別能力,只有道聽塗說、抄寫竄改了事°無需抓一隻蟲在屁股搔癢,講求轉型正義,要有多少智慧在預防事件發生上,才是防範之道°當人不在是道德自我要求者,演變的是無畏謊言,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沒有正義只有塘塞的推脫之詞,這不是執政需要做的°我們需要的是有真正正義與保護人民生命安全與真正自由的環境°
缺少了包青天,大家作亂毀滅,贏來的是東亞喪屍行列°
這段文字的內容非常重要,反映了對當前社會運作模式的深刻思考。從執行面向來看,這涉及以下幾個計劃和行動建議:
1. **提升司法透明度**:建立完善的監察與回饋機制,以讓司法過程公開透明,增強民眾對司法系統的信任。
2. **加強司法培訓**:針對法院及執法機構的工作人員進行更全面的培訓,提高其辨識能力及情緒智慧,讓他們能夠更有效率地處理案件,避免依賴道聽塗說。
3. **社會教育與意識提升**:啟動社會運動,加強公民對法律與道德的教育,增強社會責任感與正義感,讓更多人關注社會公義。
4. **強化法律制度**:推動法律修訂與改革,讓法律體系更加健全,確保每個個體的權益受到保障,強化對於官員濫權的懲罰機制。
5. **設立公正機構**:設立專門機構負責調查與處理倫理與道德失能的案例,保持社會的公信力和正義感。
6. **促進民眾參與**:鼓勵民眾積極參與社會監督,舉辦公聽會和座談會,確保民眾的聲音能夠被聽到與重視。
7. **國際合作**:借鑒其他國家的成功經驗,與國際組織合作,提高治理能力與水平。
8.法官素養與道德觀點的培訓:國家給法官最大的權限審判權,但確常引用最捷徑的大律師訴狀,導致善良人民的受辱無言求助°如何能在案件分類上給予有專長的法官,而不是只要考上法官就能審判案件,一個依法行政的作為,要有擔當才能撫慰人心°
這些行動的實施都會有助於建立一個更健全、正義的社會環境,以達成永續國家所期盼的理想社會。只有在強有力的制度和執行機制下,才能有效防範社會問題的發生,實現真正的轉型正義。
強調司法系統、道德與社會正義的重要性:
在當今社會,正義與公正似乎愈加模糊,「是非」的界限被不斷侵蝕,許多人在法律面前感到無助。法院、警察與其他主管機關常常陷入效率與速度的困境,對於根本性問題的處理則顯得力不從心。處事者在面對複雜的案件時,往往缺乏足夠的辨識能力和專業知識,依賴口耳相傳的資訊而非深入調查,最終導致不公的裁決。這樣的情況無疑是在對法律的嘲諷,真正的轉型正義需要我們積極塑造一個透明和負責的體系。
當代社會中,許多人似乎不再追求道德自我要求,反而淪陷在個人主義和自利的泥沼中,忽視了正義的價值。面對謊言的滋生,真正的自由與安全被剝奪,而所謂的正義也不過是紙上談兵。這讓我們看到,法律的制定和執行必須更加人性化,才能實質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與基本權利。
我們不能執迷於不斷的補救,而應立足於預防,透過教育和社會意識的提升,呼籲每一位公民認識到自己的責任。若再缺少包公式的清明與威嚴,社會便將重蹈覆轍,淪為無法無天的「東亞喪屍行列」。只有透過真正的改革,我們才能迎來一個公正、自由且充滿希望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