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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態圖組】預防山林火警 自管處進行跨機關清明防火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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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5 15:3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港都新聞部 于 2024-3-15 15:39 编辑

預防山林火警自管處進行跨機關清明防火演練
【動態圖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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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都新聞訊】時序即將進入清明時節,各家戶也將準備掃墓祭祖慎終追遠,為預防山林火災,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自管處)偕同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海軍陸戰隊指揮部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15日共同於柴山國小舊址進行壽山山域清明防火搶救聯合演練,強化各單位橫向聯繫,以提高對於森林火災的應變效率。

    清明掃墓及焚燒金紙為傳統禮俗,但極易引發嚴重的森林大火,危害甚鉅!112年度進行「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墓葬建築文化資源調查計畫」,完整調查園區墓葬建築數量及年代,發現共有157座墓塚,年代從清代至戰後都有,其中以位於壽山的康熙庚子年(1720)張氏古墓年代最為久遠,迄今超過300年!調查結果顯示壽山西側桃源里一帶為墓葬群密度最高之區域,且多數墓葬仍有後代定期掃墓,因而今年特地於該里辦理聯合演練。

    演練過程設定以舊柴山國小旁樹林為起火處,由市府消防局鼓山消防隊進行佈線及成立指揮站,使用高壓噴霧機沿著上風處並於安全地方持續滅火攻擊;其餘單位進行通報及協助開闢防火線以阻斷大面積延燒,演練務實且逼真。自管處表示,壽山缺乏水源且地形崎嶇,一旦發生災害,搶救相當困難,不可不慎!因此特別提醒民眾,於園區內掃墓嚴禁燃燒紙錢或引火整地,依據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1款規定:「焚毀草木或引火整地,將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千元以下罰金。」;又依據「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5條規定:「燃放鞭炮、煙火、焚燒物品及野外炊煮食物等行為」,第一次初犯即罰款3,000元;此外園區內亦禁止吸菸,初犯罰款1,500元,第二次以上罰款3,000元。各項規範都是為了預防山林火災發生,保護珍貴的壽山森林生態,也保障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港都新聞 記者/林秀玉/王 伶/採訪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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