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愛車失竊 原來是粗心嬤記錯停車位
【港都新聞訊】苓雅分局成功路派出所副所長丁木宏、警員江峰霖、何佩貞於107年3月25日14至18時擔服廟會繞境交管勤務時,遇到朱姓奶奶(66歲)急急忙忙地跑來向正在交管的江員表示今天早上想帶孫子參加龍濟堂的廟會繞境活動,所以將車子停放於文橫二路93巷口,但是活動結束之後要牽車回家卻找不到愛車。
副所長丁木宏詢問朱姓奶奶停車後是否有拔車鑰匙,朱姓奶奶表示鑰匙在自己身上,丁副所長依據經驗研判應該是朱姓奶奶忘記自己停放機車的位置,或因對附近路況不熟記錯停車位置,失竊的機率較小。於是警方依據報案人提供的車號、車型、顏色在周邊展開地毯性的搜尋,果然在隔壁條的巷子口(林森二路43巷)發現朱姓奶奶的重機車。朱姓奶奶發現自己搞了個大烏龍而顯得相當不好意思,表示自己一心想帶孫子看熱鬧而將車隨處一停,因自己的疏失造成警方的麻煩感到很抱歉。
警方適時提醒朱姓奶奶下次停車後,可以先拍照或記下附近的門牌號碼,才能避免同樣情形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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