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到神智不清 干擾警執行公務
【港都新聞訊】於24日清晨許,鳳山分局警方於鳳山區建國路上,攔查一名酒後騎乘機車男子,警方回至飲酒處卡拉OK店以好心拿回該男所遺外的手機時,突有男子疑似酒後意識不清地而向警方喧囂及干擾,事後該男雖趁機離去,警方現場另逮捕一名參與男子,全案將依規定通知該男到案說明,依法究辦。
於3月24日凌晨0時10分許,鳳山交通分隊小隊長郭宏明、警員劉宏獻擔服巡邏勤務,於鳳山區建國路一段上發現一名王姓男子(王○傑、52年次、酒駕前科)騎乘普通重機車搖晃不穩,攔下盤查並執行酒測,酒測值達0.56MG/L,依規定要帶返隊偵辦時,王男稱其手機遺留在剛剛消費的卡拉OK店內,故警方便好心向店內老闆詢問後,發現手機在王男自己身上,於是正要開車返隊時,另一名店內的王姓男子(王○均、57年次)忽然向警方喧鬧並辱罵不雅字眼,經警方委婉制止後仍不停叫囂,現場王男另向郭小隊長揮拳,造成郭員左眼角下方擦傷,劉員見狀後立即上前制止,拉扯過程中另有幾名店內幾名客人出來制止,警方立即請求線上警組支援,於警方至現場前,該位趁機王男(57年次)座乘他友人機車離去現場,僅剩王男之莫姓友人(莫○強、58年次、毒品竊盜前科)於現場,莫男疑似也要離開,郭員立即追上前去立即壓制到地上逮捕,另將王男(52年次)及莫男帶返所製作筆錄,另有關逕行離去之王男(57年次)立即依規定通知並於25日晚間到案說明。全案警詢後,酒後騎乘機車部分依公共危險罪嫌將王男移送法辦,另有關妨害公務部分,分別依妨害公務罪嫌將莫男移送及王男函送法辦。
鳳山分局在此呼籲,公權力不容挑戰,警方執行公務時請配合調查,切勿心存不滿或僥倖心態而觸法,鳳山分局在此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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