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法三讀通過授權地方新武器 —高雄市針對柴油車推空品維護區—
【港都新聞訊】針對昨(25)日立法院通過空污法修正案,環保局蔡孟裕局長表示,新增通過的各項管制條文,將可使環保局有更多的減污工具,包括提高罰款額度、十年以上老車加嚴標準、空氣品質維護區法制化等措施,將可加速污染減量,提昇都會區空氣品質改善速度。針對屬於地方權責部份,除了針對工廠實施更嚴格的地方加嚴標準之外,高雄市已準備好儘早啟動新措施,特別將優先將高污染的柴油車納入空品維護區管制,以加速空氣品質的改善。
蔡局長也表示,環保局自104年起即透過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劃設澄清湖、高雄港、4座焚化廠為管制區域。空污法三讀通過後,將依據新的法源依據陸續重新公告,除了適用新的空品維護區規定,並將以高污染的老舊柴油大貨車優先管制,再逐步擴大到主要工廠的廠區範圍,將可大幅降低移動污然源的污染排放。
依據統計,高雄市汰舊老舊機車、柴油車的數量近幾年皆為全國第一,屬於老舊車輛的1、2期大型柴油車仍有約1萬2千輛,老舊二行程機車設籍數仍達17萬5千輛,距離高雄市109年底二行程機車汰換完畢的目標還有一些距離。環保局估計,未來十年以上老舊車輛排氣標準加嚴後,未通過排氣檢驗最重可註銷牌照,將可加速老舊烏賊車,特別是大型柴油車的淘汰。
至於工廠的加強管制部分,蔡局長也強調,高雄市早已採取更積極措施,透過「燃燒設備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今(107)年7月起高雄市所有燃燒設備無論燃燒生煤、重油或其它燃料,都須達到最嚴格的燃氣標準,加速管制啟動時程,促使工廠更新製程、替換燃料、或提升防制設備效能,並間接促使環保署研擬「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蔡局長特別指出,從新空污法中可以看到加重全民環保責任的精神,包括工廠以及車主。由於產業結構與地理位置的關係,高雄市空氣污染相對較其他縣市嚴重,要徹底改善空氣,工廠、車輛都要齊努力;相信在「多管齊下」之後,高雄市很快就全年都能見到乾淨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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