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社長港都 於 2018-4-20 16:24 編輯
《專欄》 震南環評重為審查 程序合法並無瑕疵
【港都新聞訊】有關本日反對震南公司設置酸洗工廠民眾及環團代表聚集到環保局大門,訴求本次震南鐵線環評重為審查之會議有程序瑕疵並表達不滿一事,環保局表示,會議之資訊公布及審查方式完全依照環評法規定及法院判決意旨,並無任何瑕疵。 最高行政法院於107年2月27日撤銷原103年震南公司開發案環評審查結論,根據判決內容,法院對於本案撤銷後之續行處理方式有非常明確的見解,那就是「應由高雄市政府所屬環評委員會重為審查」。故本案毋需進行初審小組會議,今日直接召開環評委員會重為審查之程序,完全符合法院之判決意旨。
另依照環評法施行細則第13條第2項之規定,環說書件內容及開會資訊,主管機關應於會議舉行前七日公布。環保局於4月12日上網公開相關訊息,本(19)日召開環評審查會議,完全符合規定。
今日審查案為震南公司依據法院判決理由於107年3月26日重新檢送環境影響說明書,環保局於今日(4月19日)召開環評委員會重為審查,環保局蔡孟裕局長表示,環評審查過程中絕對會尊重在地居民及各方團體的訴求,歡迎所有各界關心的人士理性表達意見。本日之會議,各委員一定會秉持公正公開原則,依照環評法規定,作出專業的判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