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高雄市氣爆紀念裝置藝術計畫高雄市文化局說明
【港都新聞訊】高雄市議會26日舉行「石化氣爆善後處理情形專案報告」,針對氣爆紀念裝置藝術計畫相關討論,文化局說明回應如下:
回應災區民眾及民代呼籲建置氣爆事件紀念標的之訴求,經市府研商指示,由文化局研擬計畫,內容及經費額度均提送善款委員會核定通過後,據以執行,設置流程均依公共藝術設置辦法及政府採購法規定,並受善款委員會監督,過程嚴謹;同時,氣爆紀念裝置藝術非單純的藝術品擺放,且該基地原為坍塌地,須重新整建,其專業及處理難度實為國內公共藝罕見,相較於國內近年大型公共藝術設置案例,並無造價過高情形;至於民代質疑獲選藝術家第一次徵件表現不佳,卻能於決選中勝出一事,經查與事實有所出入。
●計晝受善款委員會監督,過程依法嚴謹辦理
本案總經費3,461萬8,144元,其中裝置藝術造價2,528 萬9,400元、民眾參與活動577萬3,461元、公共藝術徵選及行政等費用為355萬5,283元,為顧及設置品質與過程之客觀公正,本計畫採用比一般勞務採購過程更為嚴謹的公共藝術設置流程辦理,需成立至少半數遴選自文化部視覺藝術專家學者資料庫之執行小組、徵選小組及鑑價小組,由各小組委員依其工作任務共同研議經費編列、徵選評比及作品鑑價,各階段辦理情形並須提送高雄市公共藝術審議委員會審核。並有專家學者與外部審議機制嚴格把關,過程可受公評。
●兼顧裝置藝術及公共空問景觀塑造,迥異於一般公園及營造工程
本氣爆紀念裝置藝術基地原為坍塌地,須重新整建,為建置參與式生活景觀空間,不僅須將景觀、空間設計一併列入作品規劃中,更著重於民眾參與,廣納災區民眾意見,就其作品規模、執行深入程度觀之,與國內近年大型公共藝術設置案例對照,並無造價偏高。也由於公共藝術的專業性,其設置原則、審議方式與過程皆與一般公園差異甚大,公共藝術之鑑價亦有其專業。本紀念裝置藝術並獲「2018第六屆台灣景觀大賞」優質獎肯定。
●絕無「藝術家徵件表現不佳,卻能於決選中勝出」之情事 本案原以「公開徵選」之方式辦理徵件,因當時投件作品都未獲1/2以上徵選委員認同,決議廢標,重行辦理徵件。經檢視公開徵選投件名單,顏名宏先生並未投件,故無所謂第一次徵件表現不佳情事。之後經執行小組委員討論後,決議以初選、決選兩階段進行「邀請比件」,先由小組委員推薦共13位藝術家推薦名單,再投票選出10位預計邀請參與比件的人選,在此階段中,顏名宏先生在推薦名單之列,經過委員討論投票,以排序第九獲得受邀參加比件之資格。而後10位受邀藝術家於提出企劃及作品模型後,歷經初選、決選,最終由顏名宏團隊脫穎而出,過程皆依「公共藝術設置辦法」公平公正辦理,絕無「藝術家徵件表現不佳,卻能於決選中勝出」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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