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侗族的殯葬儀式
1.上祭。於死者去世後第二天舉行,祭品須有雞、魚、肉"三牲",誦畢祭文,鑼鼓、嗩吶、鐵炮齊鳴,加上道士的念唱和婦女的哭聲,整個葬禮顯得十分隆重而悲哀。此外,還給每個參加葬禮者發一條白孝巾,扎在頭上為死者戴孝。
2.樂穴,侗族葬禮。在棺木入土之前,把紙錢、樹枝、雜草丟在空中燃燒,又殺死一隻雞丟進去,讓它在火中蹦跳至氣絕才取出.最後沉棺於穴中埋葬。
3.掛葬,是侗族用以安葬未滿月死嬰之風俗。流行於貴州黎平肇興。先替死嬰穿好衣服,放在糞箕或攝箕中,用新白布(或黑布)蓋上,掛在村寨附近山坡的樹枝、竹枝上;或用草繩捆好掛上,任野禽野獸吞食。俗以為這樣母親才能再孕,否則就難孕或絕育,故子女多的人家也常常不用此葬法處理死嬰。
4.停喪傳葬。流行於貴州黎平四塞區和從江縣和平區一帶。當地風俗,患不吉之症的死者,因意外事故而死者,死亡時間與生辰八字不合者均要行此葬禮。屍體洗淨裝斂人棺後,停於選定的地點,停喪期(據鬼師推算決定)滿後,將其焚化,骨灰用裝進長三尺、高寬各一尺的小棺埋新白布包裹下葬,也有些地方不予埋葬,只停放在山坡之上。此外,停喪前之洗屍,裝斂等事、一律由外婆、娘舅等親戚辦理,死者親人都要迴避。目前在於避開“餓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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