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社長港都 於 2019-1-18 09:57 編輯
湖南侗族喪葬習俗的特點
一、黎平侗族信仰“陰陽一理”之說,認為陰間和陽間都是一樣的。他們所構思的冥冥世界,並不是陰森可怕的地獄,而只是稍稍有別於陽世間的另一個世界的住所,也就是死者的故地。在那個世界裡同樣要用錢,要吃食物,要穿衣服,要有住房,仍有村寨之分。在侗族歌謠裡描述的那個世界,地名叫做“高順俄安“,當地的情景是“那裡的人也吹蘆笙,也踩歌堂”,“那裡的人不種禾穀也得吃,不種棉花也得穿”。這裡,儼然像死者轉到了良好的歸屬之地。因此,黎平侗族在喪葬的諸事安排上,都是按照現實生活來進行的。如人死後即燒“落氣錢”,屍體入棺後給死者手中捏紙錢,棺木入土前先在坑內撒紙錢做碘墊底錢….為的是給死者在返回故地途中做盤纏和到故地後做家底之用。
2、死者入棺時,給死者手中捏糯米飯糰,作為在返回故地途中的食品(這與侗族種植水稻、喜食糯米食品的生活習俗是一致的)。3、死者的棺木系用杉木製作,其底部用3根木料相拼而成,意為給死者住的3間“房子”(這與侗族用杉木製建住房的習俗完全相同)。4、死者入棺時所著的服裝,其顏色與式樣均與生前無異,所不同者,一是,衣上不用任何金屬或硬物做釦子,而以布條或棉紗代扣,以示吉祥。二是死者生前衣上各種銀飾均不能入棺,其原因很明顯:古代社會生產力低下,技術力量不發達,冶煉困難,金銀尤為貴重之物,來之不易,入土的陪葬之物,非其經濟力量所能允許,甚至連含口銀用過之後也要取去。因此,產生了“金銀銅鐵帶入土中不吉利”之說,唯此才能約定俗成,流傳至今。
二、“尊舅為大”是侗族的傳統規矩,黎平侗族在喪葬習俗方面亦充分體現了這一傳統。侗族認為,任何人(無論男女)都是母親生的,而母親是舅家嫁過來的,舅家是最重的根本,所以,“世上只有舅為大”。當發生了死亡這樣重大的事情,必須首先告訴舅家知道,舅家有權了解死者的死亡原因和對死者後事的安排。因此,當死者剛落氣,其家中人放過“落氣炮”通告寨上眾人之後,必須立刻派人去死者的“舅”家報喪(男性死者告知其母舅或舅家的後裔,女性死者告知其子女的母舅),在死者的“娘家人”(即舅家人)未來之前,死者家屬是不能將死者屍體入棺的,必須等娘家人來到並檢驗了死者,確認是正常死亡,“死得明白”(即不是被害或有病得不到治療而死)和確認對死者的一切安排符合傳統要求之後,才能將死者屍體入棺。死者如果是女的,其辦喪事的規模還要舅家決定。這種“以舅為大”(即尊重娘家人)的傳統,實際上也是尊重母親、母系的表現,這是與侗族自古以來實行的氏族外婚的婚姻制度有著密切的關聯。侗族自開始對偶制婚姻以來,實行的是氏族外婚,但體現了“舅家為大”和“不忘根本”(即姑娘的母親是從舅家嫁過來的)的含意。女子嫁男,進入男家為妻,已是氏族社會的特徵,但“舅家為大”和“不忘根本”的“還娘頭”習俗,則反映了雖是父系氏族社會,但母系氏族的影響依然較大的情況。由此可見,黎平侗族的喪葬習俗應該是氏族社會以來就有了的。
三、“求吉避凶”。在黎平侗族喪葬整個過程中都有所表現。1、從死者落氣時即要測算死者生卒年月日時是否相剋,若不相剋即為“兇勾”,家人必須殺雞“解鉤”之後才能放聲痛哭。此為的是不犯“兇勾”以避邪、避凶。2、為死者沐浴更衣,男剃髮,女挽髻,牙齒齊全者打掉門牙,為的是死者潔淨安寧,同時表示死者上長壽的正常死亡而不是夭折,以求家中吉利。3、死者身上衣物不用釦子,而以布條或青紗代替,忌銅鐵之物都是為了避免對後代兒孫不利;放“含口銀”為了求吉,取“含口銀”則又為了避凶。4、死者入棺時家中子女迴避;死者入棺後,子女到場檢驗死者屍體是否放得端正;棺木落土時用公雞跳井,使棺木在坑內定位(實為神明定位);安葬的停棺待葬習俗等等,無一不是趨吉避凶之意.這種解釋自然現象,人力還不能抵禦自然災害的情況下產生的.因而只有崇拜並祈求天地鬼神(自然界)以避凶禍求得吉利.侗族民間傳說云:原始時代,侗族老人死了以後上不埋葬的,直到人們能飼養大牲畜,生產已經比較發達以後才開始對死者進行埋葬.從侗族喪葬中”尊舅為大”的習俗看,其求吉避凶之俗,亦應是氏族社會就產生了的。
四、黎平侗族喪葬中出殯之時的撒“買路錢”,是侗族遷徙的又一旁證。黎平縣許多侗族村寨,都有反映關於自己的祖先是從何處遷徙而來此定居的“祖公落寨歌”(侗語叫“共補奪順”),但學術界對侗族來源問題仍在探討之中,既有遷徙說(其中有說來自廣西梧州、江西吉安或江蘇等地的),也有土著說。由於缺乏歷史文獻記載,而民間文學只是在民間口頭流傳,且有變異性,當然不能與歷史劃等號。但她仍不失為對民族歷史研究的一門輔助學科,能夠起到一定的參考作用。那麼,侗族先在歷史上是經過遷徙(無論是由廣西、江西或江蘇等地遷徙),才定居在目前的湘、黔、桂接壤的這一帶地方還是本來就是居住在這裡的土著民族呢?黎平侗族的喪葬習俗反映了當地侗族人民對這一問題的看法。當地侗族認為:他們的祖先是經過遷徙才在這裡定居下來的。因此,當老人死後出殯之時,需由一人沿路撒“買路錢”,以使死者靈魂可以不受當地鬼神干擾,能夠順達到歸宿之地。這就是黎平侗族老人死後出殯之時撒“買路錢”的由來,世居的餓土著民族在為親人出殯之時上不撒“買路錢”的。他們的說法是:此地是我們老祖宗開發出來的,自己一般上不會輕易改變的,所以,黎平侗族對遷徙的樸素看法。
從上述情形可以看出,黎平侗族喪葬習俗是經過漫長的歷史時期延續下來的。死者落氣後,家屬即,鳴放“落氣炮”通告全寨人,寨上人即自動前來幫忙辦理喪事,向死者的“娘家人”報喪訊,由死者“娘家人”檢驗喪葬事宜是否符傳統要求的“尊舅為大”的侗規,以及趨吉避凶的觀念等,都反映了當地侗族喪葬習俗形成的社會條件、經濟基礎和人們的心理狀態。隨著社會的變化,侗族的喪葬習俗亦受到了封建社會的思想影響,產生了姑娘不能進墳山(認為女子要出嫁,是別人家的人)等重男輕女思想。建國以來,黎平侗族在老人去世以後,雖然仍沿用傳統的喪葬習俗辦理喪事,但隨著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不斷發展,相信侗族同胞會接受“厚養薄葬”這樣一種文明的禮俗。
轉載 : 湖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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