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媒體報導美濃0823豪雨農損通過率只有3成絕非事實
【港都新聞訊】針對媒體報導,美濃地區某位市議員候選人表示本年0823水災農損,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門檻過高及農地未滿2分半無法申請農舍,導致農機具無處置放,害到實際務農的農民等,針對這種誤導民眾的錯誤陳述,本局提出具體事實澄清如下:
一、本年0823水災農損,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合格率只有30%,絕非事實。 有關農業天然災害發生時,基層公務員皆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皆秉持服務農民的態度,協助受災農民儘速復耕,恢復生產,以穩定農業經營。經查明美濃區本次0823水災受理天然災害現金救助,以香蕉為例,經農民評估受災後,向美濃區公所申請戶數共250戶,經勘查後,合格戶數共186戶,合格率為七成以上。另以芭樂為例,共251戶申請,經勘查後,合格戶數共202戶,合格率為八成。媒體轉述有位市議員候選人所說美濃0823豪雨農損通過率只有3成與事實不符。
二、土地不滿2分半無法申請農舍,導致農機具無處置放 民國90年時,中央內政部與農委會為利經營農業者於該農地上興建具有居住兼具放置農機具需求之構造物,以便利其從事農事工作,於是共同訂定「興建農舍辦法」。並為避免農地上興建豪華農舍且維持土地完整性避免土地過於細碎,亦明訂需審查申請人之農民資格並限制申請土地最小需滿2分半。但若農地於民國89年1月28日前取得者,則可不受土地需滿2分半才可申請之限制。
另外,農民無法申請農舍而實際有置放農機具而有申請建物之需求,可依據農委會「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規定,向土地所在地區公所申請設置農機具室或農業資材室。故媒體報導農機具無處置放絕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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